一、救助对象:
需满足以下标准:
1、年龄范围:0-3月儿童(含0岁);
2、资助病种范围及条件:
(1)胎龄35周以下,危急重症早产儿;
(2)预后良好的早产儿手术贫困儿童;
(3)预后良好的早产儿后期阶段治疗患儿(以巩固性治疗和营养康复为主);
3、资助地域范围:湖南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早产贫困儿童;
二、资助标准:
重症贫困患儿资助额度按每个治疗周期计算、每个患儿的资助额度为5000-20000元,原则上不重复资助,所有拨款金额的资助最后结果由北京京妍公益基金会和医院医疗专家团队综合评估结果而定。特殊情况需重复资助者需由北京京妍基金会评估同意后方可再次资助,原则上每位患儿重复资助次数不得超过2次。
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请在住院科室领取申请表
爱心热线:0731-85356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