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救助范围:
1.早产儿
①孕周<37周;
②小样儿(孕周37-42周,体重<2500克);
③有费用缺口;
④同意公示信息(主要指向资助方反馈);
⑤在治疗的过程中并且未出过院;
2.在出生后1年内,因早产儿相关并发症反复住院(如: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3.家庭困难(原属于家庭困难群体或因病致困)且有相应凭证资料进行证明。
二、救助标准:
原则上对每位患儿的救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如有特殊情况的患儿,经基金会审批最高可资助5万元。
项目通过“预先支付救助款”的形式,通过及时评估和发现有救助需求的患儿,为其预先垫付部分或全部住院押金、在治疗过程中帮助家庭垫付需要追加的治疗费用、出院时及时做好医保报销和其他社会资源的申请和结算,保证救助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的实际资金缺口(一般都少于项目垫付资金);从而保证救助资金反复给多位患儿进行资金垫付。
符合申请救助条件的请在住院科室领取申请表
爱心热线:0731-85356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