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简介
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成立于2013年,以独立、客观、公正和透明为审查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认的生命伦理原则和本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伦理合理性进行审查,旨在为研究参与者提供尊严、权利、安全和福利的保证,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和安全,促进社会公正。
一、人员组成
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采用推荐方式产生,由儿科药学、儿科临床医学、护理学、律师、社区代表以及伦理学/社会学专业人员等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
二、审查范围
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已经实施或即将引进的医学创新技术、开展或即将开展的重大医疗技术。
三、审查方式及类别
审查方式:会议审查,紧急会议审查,简易程序审查。
审查类别:初始审查、复审、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严重不良事件审查、方案违背审查、项目终止审查、结题审查。
办公室地址:临床试验机构218房(伦理办公室)
接待时间:每周一、二、三、四 8:30-11:30 15:00-17:00
电话:0731-85356014
办公邮箱:hnetll2013@126.com